规章制度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04日 发布单位: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罗职院[2007]86号   

1、依据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及其课程体系,确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精心设计、编写详细教案(使用多媒体教学的也必须有纸质教案)。教案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表》。

2、严格遵守教学工作时间,上课前带齐教案、教材及所用资料、教具等,提前5分钟左右到达教学地点。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随意进出教室、不在教室内吸烟。课前关闭手机,并要求学生关闭通讯工具。

3、上课铃声响过后,向学生明确宣布“上课”,由值日班长喊起立,教师回应“请坐”后开始授课。

4、站立讲课,教态亲切、得体,着装整洁、大方,不穿过于暴露衣服、背心、超短裙、拖鞋等上课。严禁坐着授课。

5、第一次授课时,首先向学生介绍自己,留给学生联系方式;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性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考核方式,提示本课程的学习方法,推荐学习参考书目;要求学生作好课堂笔记。

6、坚持讲普通话、用规范字。教学内容坚持科学性、教育性和职业性的统一,充分发挥“教书育人”和培养职业能力的价值功能。以学生为中心,积极运用多元智能理论,因材施教,开展互动式教学,充分突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

7、使用多媒体授课要避免照本宣科、照屏宣读、罗列堆砌、平铺直叙。严禁教师不讲解、只单纯播放光碟或多媒体课件。播放时,教师不得脱岗。

8、不得私自调课、停课,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课时,应事先请假,并履行正式请假手续;所缺课程应及时补上。

9、依据学生名册认真考查学生出勤,对值班班长填写的《教学日志》要认真核对并签字,以作为评价学生学习表现的依据。学生请假须提交书面假条,无故旷课超过三次以上者不准参加该课程正常考试。课程考试前教师要审核学生考试资格并向学生公布。教师不认真考勤者按2级教学事故处理。

10、维护课堂秩序。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但禁止出现体罚学生、取消学生听课资格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11、根据要求,布置课后作业。对学生的作业,要用红色笔认真批改并及时返回。批阅中要指出作业中具体错误所在,不能只打分数、写正误号等,论文和分析论述题要有批语。及时讲评学生作业中的典型错误。

12、实验、实训课教学按实验、实训方案严格执行,有上机实验的指导教师上课前与机房管理人员共同完成计算机软硬件环境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13、实验、实训课教学首先要向学生讲解实验、实训内容、步骤、操作规程、注意事项;课中主动查看学生实验、实训过程,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实验、实训结束要检查数据和结果。实验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离开实验、实训室。

14、实验、实训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或实训作业,并按规定存档。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或实训作业一律退回,令其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