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思政讲坛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13日 发布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的通知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党支部于7月10日上午组织开展了由党支部纪律委员黄海锋同志带学《政务处分法》活动。

《政务处分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是为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

 

本次党课学习采取理论讲授和观看视频方式进行。全体党员现场观看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线访谈》视频,被访谈者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邹主任主要从制定《政务处分法》的背景、重大意义、正确理解和适用政务处分和处分、政务处分的实体依据、政务处分的程序等五个方面做了权威而深入地解读。《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在监察法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务处分概念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的需要,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该法律的闪亮登场,对于每一个公职人员来说,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党中央对公职人员群体的重视,进而体现了对广大民众的关心;观看完视频后,党支部纪律委员黄海锋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这部法律分享了他的心得体会。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党员深刻领会了《政务处分法》的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政履职意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时刻心存戒尺,自觉接受监督。